1月10日下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法要求,对涉黑涉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论罪当判处死刑的案件,法院都不得主动开展调解。
最高法强调,在刑事审判领域,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毫不动摇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准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制度,对于涉黑涉恶、爆炸、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论罪应当判处死刑或者必须依法严惩的,法院都不得主动开展调解,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高法要求,要依法惩治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打击网络黑灰产业链,遏制网络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
最高法:发挥惩恶扬善功能 同“和稀泥”说不
在民事审判领域,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在行政审判领域,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涉诉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