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征兵工作暨表彰大会今日在京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今年两次征兵工作,通报表彰了全国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为先进代表颁奖。
据悉,上半年征兵2月20日开始,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8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4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24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会议指出,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会议明确,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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