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毕节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纪委监委对毕节市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学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学海作为毕节市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在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停工指令,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李学海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毕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学海开除党籍处分,由毕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