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张仕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张仕和利用担任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在物资采购、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9万余元。2015年至2018年间,身为国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张仕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经济损失2.71亿余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张仕和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仕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仕和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