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据了解,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间,全省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考核的5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2017年87.3%,上升到2018年的96.4%,2019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保持在96.4%,2020年上半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上升至98.2%,从目前进展来看,均能完成年度国家考核目标任务。
记者了解到,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有序,得益于各项措施的积极推进:
一是聚焦“水十条”考核目标。2015年我省与国家签订了《贵州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十三五”期间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以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提出了目标考核要求,2018年以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为基础,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提出了打好碧水保卫战役的工作路线图,将“水十条”考核目标分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攻坚、磷污染防治攻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以及长江珠江上游保护修复攻坚等4个攻坚行动,确保国家“水十条”工作任务能全面完成。
二是突出全省重点水环境污染源治理。全省水环境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磷,源于乌江和清水江流域内磷化工行业企业,重点污染源分别是乌江34号泉眼和清水江发财洞,均为磷石膏渣场渗漏所致。近年来,我省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治思路对全省重点污染源开展治理。治标是对污染存量进行整治,解决因磷石膏渣场渗漏引起的水体污染;治本是落实“以用定产”要求,消除磷石膏增量,消化磷石膏存量。精准施治,主要是对磷石膏渣场,进行磷石膏渣场防渗漏和污水实施源头和末端进行工程治理,进一步保障我省水环境质量改善。
三是强化环境监管。一方面加强水环境质量的管理,我省对55个国考断面实施“日调度、周分析、月汇总”工作制度,对出现异常的断面及时调度,相关市州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水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对34号泉眼、发财洞等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进行重点监控;对赤水河白酒酿造行业实行驻点监察,对草海、万峰湖等重点湖泊水体实行重点管理,保障我省水环境质量稳定。
此外,据了解,在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攻坚,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方面,以农村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推进。目前,全省9个中心城市2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56个在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基本完成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工作。3159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正在按时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