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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遵义这家牛肉粉馆在汤中加罂粟壳

遵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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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依法对一起在生产加工的牛肉汤料中,故意掺入对人体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供人食用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同时禁止被告人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工作。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从事餐饮行业,在红花岗区一家“黄焖牛肉粉馆”,具体负责加工、销售牛肉米粉以及牛肉火锅,但生意一直不温不火。为此,十分苦恼的他开始展开“市场调查”,听说在食品里面放罂粟壳可以“提香”,于是就打起了歪主意,从非法渠道购买了一些罂粟壳。 

罂粟壳

为了让汤味更加“鲜美”,2020年7月期间,刘某在其加工的牛肉汤料内添加罂粟壳,并以销售牛肉米粉、牛肉火锅方式销售给他人食用。同年7月8日,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抽样,检测出其加工、销售的牛肉汤料内含有罂粟碱等有毒有害成分,同时从汤锅内捞起罂粟壳一枚。

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汤料抽样检验:从中检出罂粟碱含量694μg/kg、那可丁含量61.3μg/kg,于是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红花岗区公安分局从汤锅内捞起的罂粟壳送检,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那可丁等成分。经核算,刘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金额约1000元。

红花岗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禁止被告人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工作;被告人刘某立即赔偿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0000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小知识

罂粟壳内含有“吗啡”,是一种能够引发众多不良反应的潜在“毒品”,人食之容易上瘾,长期食用有中毒可能,属于违禁食品添加剂。另一方面,有的人食用了含有添加罂粟壳的食品后,尿检中呈阳性,长期不能转阴性,不仅危害身体健康,而且体内容易残留吗啡等有毒物质成分,对招工、招考公务员等体检结果均有影响。 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食品领域也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任何以损害消费者健康而换取黑心利益的行为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

李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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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小千

编审

苏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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