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一)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顾 涛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陈洪波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 义为遵义市汇川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胡元栋为遵义市汇川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富强为遵义市汇川区水务局局长;
何光伟为遵义市汇川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韩 义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洪波的遵义市汇川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胡元栋的遵义市汇川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宣宣的遵义市汇川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何光伟的遵义市汇川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二)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冯 旭的遵义市汇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三)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德均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免去:
王 可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晓倩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朝晖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际洪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四)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林仁华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五)
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严杰琳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严杰琳等同志辞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决定接受严杰琳、彭文书、徐云芬等3位同志辞去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报遵义市汇川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