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贵州省为期三年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的第二年,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面推进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今天(4月26日)上午联合制定会签了《关于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法量刑工作指南》。
据介绍,《指南》共用21个条文,从8个方面对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罚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一是严格依法执行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标准,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对将毒品走私入境、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外流贩毒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地域性、家族式毒品犯罪的组织者、骨干成员,以及向农村地区,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等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13种严重毒品犯罪列为打击重点,从严、从重打击。
二是明确依法从严掌握毒品犯罪量刑中的起点刑、基准刑。根据刑法并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细化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起点刑的确定,并根据犯罪次数、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情节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宣告刑。
三是严格依法认定自首、立功,对具有立功、自首等从轻、减轻情节的从宽幅度按从严掌握的要求作了细化。
四是明确严格把握减轻处罚、降档量刑的适用。
五是强调从严掌握、严格把关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
六是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经济制裁力度,建立了对毒品犯罪分子的财产专项调查制度,用足判处财产刑的刑罚手段,给毒品犯罪分子以经济上的打击,摧毁其经济基础,削弱其再犯罪能力。
七是全面理解、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八是对及时收押判处监禁刑的毒品犯罪被告人、罪犯作了规定,确保“应收尽收”,社会安全稳定。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欧枝凡表示,《关于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法量刑工作指南》统一了全省执法、量刑的尺度,把握“宽”和“严”的准度,让量刑更具有可操作性,比如说贩卖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不满10克的可以一年有期徒刑作为量刑的起点,严格非监禁刑的适用,要及时收押毒品罪犯,对因病、怀孕等条件消失后的被判实刑罪犯要及时收押,建设更加平安的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