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毕节市纪委原常委、市监委原委员、市委巡察办原主任阮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阮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廉洁纪律,侵占非本人经管的财物;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阮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阮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阮腾简历
阮腾,男,汉族,1979年3月生,贵州七星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3年10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0月至2006年3月,先后在贵州省原毕节地区纪委、毕节市大河乡武装部工作;
2006年3月至2008年1月,任贵州省原毕节地区纪委科员;
2008年1月至2010年8月,任贵州省原毕节地区纪委副科级纪检员;
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贵州省原毕节地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贵州省毕节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任贵州省毕节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
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任贵州省毕节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任贵州省毕节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监委委员;
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任贵州省毕节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副主任;
2018年8月,任贵州省毕节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
2020年3月,免去贵州省毕节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巡察办主任职务;
2020年4月,免去贵州省毕节市监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