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黔东南州委批准,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对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茹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茹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纪法,不知敬畏,胆大妄为,搞期权式腐败,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茹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黔东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茹捷开除党籍处分,由黔东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