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常抓长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顽疾,在全州上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努力在“十四五”时期的各项工作中树立新形象、干出新业绩、开创新局面。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敦春不认真履职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姚敦春作为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贵州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违规修建冠宇酒店、冠宇佳苑项目和违规收取认购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且对后续违法建设施工行为查处不力,造成认购群众未能正常入住,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0月,姚敦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施秉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军官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2至2021年11月,李军官作为施秉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财会人员教育监管不力、落实财会制度不到位,导致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存在漏洞,对该公司出纳李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在未履行审批程序情况下致使公司资金被诈骗95万元,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李军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马思良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马思良担任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期间,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力,出现多起教师猥亵学生的刑事犯罪案件,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2月,马思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丹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原副科级干部、县物资供应公司经理张雪柱乱作为问题。2002年6月至2019年11月,张雪柱担任丹寨县物资供应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在未报请主管部门审批、未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未进行财务清算情况下,违反工作纪律,自行决定将物资公司资产给他人使用,并对涉及物资公司全体职工利益的股金私自处置,严重侵犯职工知情权和利益,导致物资公司职工长期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张雪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四起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有的缺乏政治担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力、审核把关不严;有的落实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这些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暴露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三力”不强,责任意识淡薄,纪律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存在。究其原因,在于政治意识、初心使命、宗旨意识不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不振。严肃查处和公开通报曝光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此,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旗帜鲜明反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的忠诚。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深刻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内在机理,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长期性、严峻性,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以铁的手腕、实的招法、硬的措施推动全州干部作风有效转变,确保党中央、省委、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效保障的调研报告>工作任务清单分工方案》《省纪委省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聚焦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精准量纪处置,同时着眼化风成俗、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深层次问题,建设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