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高陵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蔡某某不仅虚构富豪身份,还在微信冒充自己的儿子,伪装成“富二代”,利用双重身份诈骗两名女性九十万多元。
三年前,被告人蔡某某在与他人保持同居关系期间,通过婚恋网认识被害人陈某,与陈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居并承诺同其结婚。蔡某某虚构投资项目、自有房产等,使陈某深信其经济实力强大。后以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陈某借款(大部分为陈某通过信用卡、银行贷款、网上平台贷款及向同事所借)。
经审计,陈某共向蔡某某转账1384506. 17元,收到蔡某某转账553698. 11元,未归还的金额为830808. 06元。蔡某某向陈某借款的主要支出为:充值某视频软件692726. 00 元,剩余借款 138082. 06 元通过微信交易支出。
之后,被告人蔡某某谎称其子蔡某单身,经陈某介绍,蔡某某冒充蔡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系陈某同事)微信联系并确定恋爱关系。“蔡某”虚构收入、房产等经济状况,以投资电竞馆为由,先后向杨某某借款 88900元,大部分归还平台借款,其余部分挥霍。
被告人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经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网络虽有便捷的特点,但也有着虚拟和难以估摸的特性,通过该案例提醒人们,在交友过程中,仍要保持谨慎的态度,不管是趣味相投的陌生人,还是自以为很了解的“恋人”,当一方频繁提出不合理的借款要求时,需保持警惕,以免人财两空。不要让情感蒙蔽了理智,降低对事实情况的分析,落入他人精心设计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