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聚力暖民心。脱贫攻坚以来,黔南州民政系统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为工作重点,立足实际、履行兜底保障职责,着力缓解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和无力可扶、无法脱贫等贫困难题,多措并举保民生,共建共享“绿色之州幸福黔南”。
聚焦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精准施策织密筑牢民生兜底网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救急难、兜底线作用,多渠道、多方位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一是低保保障“一达标”。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州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14年的1998元/年逐步提高到2020年的4312元/年,比省级脱贫标准4000元/年高出312元,增幅达115.8%,低保对象收入实现“一达标”。黔南州农村共保障6.68万户17.19万人,其中长期保障0.41万户0.83万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贫困人口12.45万人,贫困户纳入低保率达72.4%。完善“单人户”保和低保渐退等制度,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发放,2014年以来,黔南州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00.35万人(次),累计救助资金57.75亿元。二是临时救助“解急难”。对因意外事故、因病、因灾、因学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个人)基本生活困难的,按政策实施临时救助。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有效保障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的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2014年以来,全州共对33.5万人(次)实施临时救助3.98亿元,其中:发放易地扶贫搬迁一次性临时救助20万人,发放资金2.93亿元。三是特困供养“全托底”。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兑现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2020年全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平均11250元/年/人;按最低工资标准20%、50%、100%比例发放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费。签订和规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建立分散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强化跟踪回访,提升改善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生活环境,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服务规范。2014年以来,黔南州累计救助特困供养人员9.1万人(次),累计发放供养金4.85亿元,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9.03%。
聚焦脱贫攻坚,强化民生保障
完善制度织密筑牢民生救助网
近年来,先后制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南州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黔南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贫困人员集中供养(养老)工作的通知》《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和文件,为各项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精准实施、各项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精准发力提供了机制保障,从制度层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聚焦脱贫后续发力,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织密筑牢脱贫后时代民生保障网
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夯实“两不愁、三保障”基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抓好脱贫摘帽后续兜底保障工作,州民政局与州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摘帽后续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通过“十三条举措”进一步健全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援助等脱贫后续兜底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