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如何做好相关试点工作驻点督导下发通知,要求通过开展驻点督导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贵州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落地落实,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按时完成。
《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驻点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此项工作从2020年10月至试点工作结束,采取全面巡查和驻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走访、问询谈话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进行驻点督导。
《方案》指出,全面巡查由贵州省普查办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对整个试点工作进行巡查检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倾向性问题。驻点督导由省普查办选派精干力量,采取“一对一”即一人对一县(市、区)的方式,对全省15个试点县(市、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全面督导,每个月驻点督导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方案》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有关要求,建立“一对一”即一人对一县、一人对一部门、一人对一乡镇等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收集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梳理总结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和需求,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贵州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目前,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