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黄广东等2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广东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24名团伙成员有期徒刑19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期,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没收个人财产、数额不等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强占三亚南岛农场橡胶地97332.36平方米、他人承包地880平方米、打砸抢占他人承包的鱼塘,并将上述土地、鱼塘出租获利;抢占南岛农场机修厂拆迁安置地1155.2平方米兴建商铺并出租获利;勾结他人非法占用、破坏南岛农场耕地10693.22平方米,兴建违章建筑并收取征地好处费;为抗拒政府和农场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该组织先后煽动群众在南岛农场场部聚集并埋锅造饭,严重扰乱南岛农场办公秩序;在南岛农场片区多处道路堵塞交通,严重破坏交通秩序;两次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该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严重破坏了当地基层政权对南岛农场片区的社会管理,在南岛农场乃至海南省农垦系统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