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任免职人员名单公告
经2023年10月31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免去:
陈凤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黄奇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黄一峰同志的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铁俊同志的兴仁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张登攀同志的兴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江同志的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洪波同志的兴仁市东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周勇同志的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棍同志的兴仁市陆官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国芳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彭小容同志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余邦贵同志为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局长;
张德刚同志为兴仁市水务局局长;
刘瑾同志为兴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
林洪波同志为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蔡广雯同志为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赵全敏同志为兴仁市陆官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梁丽同志为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