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8号)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目前,贵州省包括9个市州和省本级在内的10个医保统筹区,已全面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据了解,DRG付费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就是按照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进行分组后,再按照相应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而DIP付费,是指按病种分值付费,将住院病例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结合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
“我国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所有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用了多少结算多少,容易出现‘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患者被多次检查后,付费增加了,医保基金也增加了,还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昭林表示,实施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以为疾病打包治疗确定一个支付标准,结余费用将成为医院收益,超额费用则由医院自负。
“这样不仅可以压缩治疗费用中的水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还能增强医疗机构成本意识,医院控制成本后,对应的收费项目变少了,患者看病的花费就少了。”朱昭林表示。
为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贵州积极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代码、医保医师代码、定点零售药店代码等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地使用;还以临床路径规范为基点,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进行分类、定价、支付,将医院等级系数、疑难危重病例占比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提高诊疗规范化管理水平。
作为全国32个改革示范城市之一,六盘水市自2019年实施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来,住院总费用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2021年较2019年下降8.87%。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三年连续下降,2021年较2019年下降3.98%,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升。
据悉,到2024年底,全省所有医保统筹区将全部完成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到2025年底,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实习生杨怡然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