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发布《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实行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瓮安县关于实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尽快阻断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县内部分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瓮安县城区东抵殡仪馆路口→三角坡路口→映山红路口;南抵警犬基地路口→茅坡路口→高速南站→花桥路口;西抵玉华三岔塘路口→银坑水路口;北抵黄磷厂路口→雍江路口。
二、管控时间
自2022年8月16日7时起,解除管制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以下车辆不受本措施限制
1.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等特种车辆;
2. 市政环卫、供电(水、气、油)、通信等保障车辆;
3.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指令承担医药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配送的专用车辆;
4. 国家明文规定运输保障民生类物资、生鲜蔬菜水果粮油等车辆;
5. 其它经报备批准同意的车辆或已发放临时通行证的车辆。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相关信息
瓮安县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2:00-18:00
二、采样范围及人群
(一)瓮水街道、雍阳街道全体居民;
(二)银盏镇太平社区、飞练社区全体居民。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以户为单位,在指定时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册)和手机,全程佩戴好口罩,有序参加核酸检测。
(二)参加核酸检测时,请自觉保持1米线的安全距离,服从现场组织安排,遵守现场秩序,不扎堆、不交谈、不插队,采样完成后随即返回居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三)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如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不要在集中采样点采样检测,并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四)近期气温较高,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暑,照顾老人和孩子;难以长时间站立的人员,请带好便携式坐具。在排队等候过程中如遇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请尽快与现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联系寻求帮助。
(五)为保障核酸检测工作有序进行,对于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破坏现场秩序、干扰检测、造谣传谣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此次核酸检测,是彻底战胜疫情的关键一环,涉及人数较多,范围较广,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监督电话:0854-2789112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瓮安县关于实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尽快阻断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县内部分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瓮安县城区东抵殡仪馆路口→三角坡路口→映山红路口;南抵警犬基地路口→茅坡路口→高速南站→花桥路口;西抵玉华三岔塘路口→银坑水路口;北抵黄磷厂路口→雍江路口。
二、管控时间
自2022年8月16日7时起,解除管制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以下车辆不受本措施限制
1.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等特种车辆;
2. 市政环卫、供电(水、气、油)、通信等保障车辆;
3.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指令承担医药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配送的专用车辆;
4. 国家明文规定运输保障民生类物资、生鲜蔬菜水果粮油等车辆;
5. 其它经报备批准同意的车辆或已发放临时通行证的车辆。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