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今天(11日)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11月30日,香港警方在“修例风波”中一共拘捕了10171人,检控了2389人。其中,826人已完成司法程序,并有679人须承担法律后果,包括被定罪、签保守行为、获颁照顾或保护令等。
香港警方也提醒市民,在疫情期间,除了要保持社交距离外,更要与罪恶保持绝对距离,强调犯法须负刑责,切勿以身试法。
香港警方今天(11日)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11月30日,香港警方在“修例风波”中一共拘捕了10171人,检控了2389人。其中,826人已完成司法程序,并有679人须承担法律后果,包括被定罪、签保守行为、获颁照顾或保护令等。
香港警方也提醒市民,在疫情期间,除了要保持社交距离外,更要与罪恶保持绝对距离,强调犯法须负刑责,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