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审议并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决定免去:
何小丽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罗瑞观山湖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陈建超观山湖区观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王可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陈建超为观山湖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
吴瑾、刘刚、陈秀英为观山湖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蒋霞、马艺榕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伟娜为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