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驾车上路,首先得有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或者被暂扣,还偷偷开车,以为不遇交警查车就没事了吗?
近日,湖北高速交警江岸大队在沪武高速上巡逻,发现一辆小车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未设置警示标志,车内一男子正在打电话。
面对交警,男子无法出示证件,还一口咬定是老婆开的车。甚至当交警拿出卡口抓拍照片时,他还支支吾吾地说是“老婆开的”……经查,该男子的驾驶证在去年因二次酒驾被吊销。
最终,交警依法对其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合并处罚款1700元。
Q:驾照被吊销后再开车上路怎么处罚?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注销的驾驶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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