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的危害,不用多说
想必大家心里都清楚
但不少驾驶员依然抱着
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而这些无证驾驶人员
在路上“偶遇”交警时
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为自己辩解
但交警蜀黍想说的是
无证驾驶,你搪塞的是交警
危害的却是自己的生命安全
案件详情: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4月14日下午13时许,铜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石阡大队开展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发现一辆红色小型客车的驾驶员焦某在收费站出口下车与副驾驶的人更换了位置。随即,民警上前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询问坐在副驾驶的焦某是否开车,有无驾驶证时,焦某神情紧张,一口咬定自己有驾驶证,只是没有携带在身上,要求民警查证核实。
经核查,结果显示焦某未取得驾驶证,通过调取过车照片,显示驾驶车辆的一直是焦某。在证据面前,焦某最终承认了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焦某称其与朋友驾车出行,想开车玩一下,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开朋友的车,当行驶至石阡南收费站时,发现有交警查车,顿时心虚,赶紧与朋友交换过来,以此来蒙混过关。没想到这一幕,被民警看得清清楚楚。
民警对焦某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对焦某好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今后不得将车辆交予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焦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焦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告知其要在15个工作日内到大队作进一步处理,焦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车辆,将面临罚款和并处拘留的处罚。
法律链接:
以下行为均属于无证驾驶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驾驶机动车。
四、驾驶与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
五、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点: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贵州交警提醒
合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方可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要学的
不仅是驾驶技术
还要熟知并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
有安全、文明驾驶的良好意识
才是真正合格的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