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省委、省政府最近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围绕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全省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
贵州的脱贫攻坚目标刚完成不久,一些群众增收的根基还不够稳定、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把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是要保证他们能够在5年的过渡期内平稳过渡。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用好在脱贫攻坚中总结出来的办法、形成的经验,不断优化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必须认识到,巩固好、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才能为推动“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打牢基础。
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经验,也是促进乡村发展的持续动力。实现乡村振兴,需要持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让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为乡村振兴强基固本。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县级党委,要成为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激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让农民充分分享产业发展的红利,写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