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昨天(6日)在上海产生拟中选结果,41种药品采购成功。205家企业的266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8%,预计每年可节约药费182亿元。
涉及多种新型药
和肿瘤治疗药品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继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原则,涉及的药品覆盖高血压、糖尿病、抗肿瘤等11个治疗大类,其中约50%是注射剂型,包括阿托品注射剂、乌拉地尔注射剂型等。专家介绍,这次集采涉及更多新型药和肿瘤治疗方面的药品。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学部主任 张兰:有些比较新型的神经精神类的药,比如说像拉考沙胺,这个是比较新的第三代抗癫痫药,越来越多的新药已经加速进入到带量采购名单当中,就使得新药品的可及性,通过带量采购这样一个方式能够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抗肿瘤药依然是这次第九批国采当中很重要的药品,像来那度胺这些抗肿瘤明星药,也已经进入了带量采购。我觉得这对于肿瘤患者,尤其是一些偏远山区经济条件相对比较落后的地方,对于这些肿瘤患者的救治能够有很大的改善。
稳预期保供应
中选规则进一步优化
专家介绍,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扩大品种覆盖范围,进一步根据临床品种特性,调整完善带量比例,更加符合临床实际,申报企业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此外在中选规则上也有了进一步优化。
在采购周期方面,集采最早期是“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作为一个采购周期”,其后又根据中标企业数进行细化,最长为3年,而在今年3月完成的第八批集采中,采购周期则统一为两年;到了第九批,这一标期从实际执行之日起到2027年底,又进一步延长至将近4年。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中心主任 路云:我们将采购周期再次延长,采购周期这次被延长为4年,这意味着在这将近4年的时间内,企业有一个稳定的预期,以一个稳定的中选价格来供应自己所中选的地区,那么医院也有一个稳定的预期,我们有一个稳定的中选厂牌。
本次集采首次提出企业可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存在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4种情形的,涉及企业的实际申报数计为1家。涉及企业可自愿组成联合体作出承诺并授权其中一家企业为代表进行联合申报。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 蒋昌松:在促进公平方面有一些措施,包括我们联合体投标,包括委托生产,包括批件转让关系,这些都有相关的规定。再一个就是保障供应方面,第一主供企业,第二主供企业,还有8个品种是国家短缺药品目录里的药品,还涉及第二备供企业的选择。通过这么几个方面,它还是跟以前的规则相比有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