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决定任命石松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石 松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王 丽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思婷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雄羽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石 欣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现现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胡晓东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李兴峰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石誉云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林建华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向 静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郑智芳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