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也明确了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