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店很大,房间的设施也不错,就是这个早餐里吃出蟑螂,让人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近日,游客钟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在入住长沙市桔子酒店(长沙黄兴路步行街店)期间,在自助早餐中吃出了已经被蒸熟的蟑螂。
钟女士拍摄的问题餐食图片
钟女士称,她和家人前往长沙旅游,于6月4日晚入住桔子酒店(长沙黄兴路步行街店),6月5日早上,她和家人在酒店使用自助餐时,在一个笼蒸里发现了被蒸熟的蟑螂,“已经夹起来了,正要放盘子里,发现蒸饺上有一个黑黑的东西,仔细一看是一只蟑螂,已经被蒸熟了,恶心死了,叫来服务员后,他们把笼子整个端走了,酒店说要赔偿200元,我们无法接受。”
针对该事件,记者采访了桔子酒店(长沙黄兴路步行街店)店长张女士,她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非常抱歉,“通过调取监控看到,厨师出餐的时候是没有蟑螂的,初步判断蟑螂可能是通过旁边垃圾站的管道爬上去的。”
此外,记者了解到,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针对本案例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邀请到陆顶盘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游客钟女士在酒店早餐中吃出蒸熟蟑螂,酒店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陆顶盘律师:酒店应承担退还餐费、赔偿医疗费(如有损害证据)、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最低1000元)及行政责任。
1、退还餐费并赔偿实际损失
酒店提供的食品混入蟑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污秽不洁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酒店构成违约,应退还早餐费用。
若钟女士因食用问题食品出现健康损害(如腹泻、胃肠炎),需提供医疗记录、症状时间关联性等证据,可主张医疗费赔偿。
2、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经营者提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赔偿或损失三倍赔偿,且最低赔偿1000元。
本案中,早餐为自助餐形式,若无法单独计算问题食品价款,法院可能酌情支持1000元最低赔偿。
特别提示:酒店以“蟑螂来自垃圾站管道”为由抗辩,但作为食品提供者,其有义务确保烹饪、储存环境卫生安全,该理由不能免责。
3、面临行政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若核查确认酒店卫生不达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令整改、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参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游客钟女士无法接受酒店提出的200元赔偿,若双方协商未果,钟女士可通过哪些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陆顶盘律师:钟女士可依次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协商和解
可要求酒店按法定标准赔偿(即1000元起赔+实际损失),但需注意留存沟通记录。若酒店拒绝,立即转向其他途径。
2、行政投诉
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提交就餐凭证、蟑螂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启动调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优势:行政机关可现场检查、固定证据,若查实违法将处罚酒店,并促成调解。
3、提起诉讼
若上述途径未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退还早餐费用;1000元惩罚性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需提供医疗记录等证据)。
律师建议:
蟑螂事件不仅关乎一顿早餐,而是酒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试金石”。根据《食品安全法》1000元起步的惩罚性赔偿规则,酒店提出的200元补偿显然过低;同时,它还面临行政罚款乃至吊销许可证的风险。消费者如协商破裂,可在充足证据基础上,通过投诉、调解、行政举报或小额诉讼等路径,多层次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对不安全食品经营者的“零容忍”。
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动静律师团解答,
请留言告诉我们。在下一期节目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见解。
《动静说法》,值得信赖的法律顾问。
说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第二次修正)
第十四条: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殊情况下,核查时限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不免除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