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天明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亮欢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安 定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明学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正军任毕节市能源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支队长职务;
贾 琨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蒋德兴任毕节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鹏任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代红任毕节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纯泉任毕节市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 颖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春燕不再担任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全华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