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国务院5月18日已向社会公布第二批纳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范围名单。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调整后共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份开展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目前,民政部和试点省份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加紧做好补录婚姻历史档案信息、配备智能设备、开发建立预约系统、规范办理流程等工作,计划于6月1日开始,新纳入试点省份全部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民政部还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全面介绍“跨省通办”有关情况及相关办理手续、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