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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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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行动方案(2026—2028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行动方案(2026—2028年)》全文如下。

新大众文艺是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迅猛发展条件下,由人民大众依托数字媒介与互联网平台广泛参与文艺创作、传播和共享,充分表达和展现文艺才华,深度拓展传统文艺边界的新型文艺形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贵州特色文化资源丰富多彩、群众文化活动热闹非凡、普惠算力供给全国领先、交通环境通达便捷等优势,强化质量导向、互联网思维、群众主体地位、发展生态构建和党的领导,激发人民群众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推动“村字号”文化艺术和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游戏、沉浸式互动演艺等新大众文艺繁荣发展,结合贵州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强化质量导向,提升新大众文艺创作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

(一)健全创作质量导向工作机制。系统搜集统计全省新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以下简称“文艺两新”)和新大众文艺相关活动、业态、阵地等基本情况,建立并动态更新人才、账号、企业等数据库。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引导新大众文艺从业人员坚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创作无愧于时代的精品力作。

(二) 进一步完善创作生产规划机制。以重点选题、重大项目为引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规划并有组织抓好现实题材、“四大文化”题材、未来题材等的创作生产,支持鼓励新大众文艺创作主体等潜心创作,提升创作质量、打造文艺精品,不断肥沃百花争艳的新大众文艺发展土壤。

(三)构建内容呈现责任机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坚持“算法向善”,对弘扬主流价值、记录时代精神、创新艺术表达的新大众文艺作品,争取重点平台给予算法倾斜。推行负面清单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账号和作品。

(四)健全多维评价与激励机制。将新文艺群体和新大众文艺作品纳入各级文艺评奖。落实《贵州省文艺精品奖励和文艺创作扶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大众文艺精品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探索对与贵州相关的各类新大众文艺精品按上线收入、传播效果等予以奖励。加大“文艺两新”典型选树力度。

(五)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山花》《电影评介》《艺术评鉴》《南风》、动静、天眼等各级报刊、新媒体平台开设新大众文艺专栏专区。支持社科界、文艺界开展理论研究和评论,树立创作风向标。

二、强化互联网思维,提升新大众文艺作品贴近性创新性影响力

(六)推动“村字号”等群众文化活动与精品创作双向赋能。依托主流新媒体平台健全完善“主流媒体+网络达人+全民创作”传播体系,进一步发挥贵州“村字号”等群众性文化活动IP集聚创作资源作用,并以其为载体,鼓励支持在文化现象核心区打造创作驿站、共享工作室等形式多样的新大众文艺空间,把活动现场变成创作源头、展演舞台、传播阵地、孵化基地,让乡土烟火、民族风情、民间创造成为新大众文艺最鲜活的贵州表达。

(七) 推动非遗资源优势转化为创作优势。推进贵州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等非遗项目数字化记录、传播。丰富贵州非遗数字化资源库,并有序向大众开放。搭建非遗版权服务平台,明确传承人、创作者、平台方权益,推行授权分成、公益使用+商业付费模式,保障传承人合法收益,激发源头供给积极性。实施传承人新媒体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视频拍摄、新媒体账号运营等技能培训,打造文艺类非遗传承人账号矩阵,推动非遗与新大众文艺深度融合互动。

(八)拓宽作品精准传播渠道。完善全媒体传播体系,发挥主流媒体与新媒体平台融合传播优势,加强优秀新大众文艺作品的传播推广。推进优秀作品集成出版,创新互联网条件下出版及营销模式。推动全省文艺院团全面入驻直播平台,申请签约“团播”项目,开展常态化直播演出。推动优质内容出海,运用算法与数据实现精准传播。

三、强化群众主体地位,提升新大众文艺群体开放性覆盖面参与度

(九)常态化开放式征集创作选题。紧扣新大众文艺特点,聚焦重要节点,常态化征集遴选提炼、及时发布“小温暖”(小切口、有温度、暖人心)、有网感的创作选题方向,打造并动态更新开放式共创选题库,引导省内外团队、个人“揭榜挂帅”创作。

(十)支持举办交流传播活动。策划举办“研讨交流、作品发布、采风创作、产业融合”四位一体高端交流传播活动。对优质活动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探索常态化举办AIGC文艺创作沙龙、展览和赛事,扩大群众参与度。

(十一)实施专项创作扶持。在各级宣传、文旅、广电等部门文艺创作扶持中重点向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形态倾斜,专项征集扶持AI漫剧、AI真人剧等。实施新时代贵州青年作家登高计划,遴选优秀青年作家特别是素人原创文学精品,提供辅导改稿、发表推广、出版资助等全链条支持。

(十二)加强基层文艺人才扶持。分类面向基层创作者开展内容制作、账号运营等实用技能培训,对文化自媒体、网络达人创作传播给予流量倾斜、宣传推广等全方位支持。联合企业及社会组织实施AIGC青年导演招募计划,举办创作训练营。

(十三)加强人才引进培育。柔性引进优质新大众文艺人才资源,落地实施网络作家贵州夏日创作计划,吸引全国优秀网络作家来黔采风创作,带动本土新大众文艺创作主体共研共创。鼓励高校加强数字媒体艺术、AI影视制作等新大众文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

(十四)深化文艺赋美城乡建设。探索校地、企地合作及志愿服务等路径,引导群众参与城乡文艺氛围营造。利用城乡公共空间,创新打造VR和AR非遗工坊、云上采风(写生)基地等文化场所,推动文艺融入城乡微改造,支持建设社区微画廊、艺术自习室等文艺空间。大力发展演艺经济。创新举办大地艺术活动。

(十五) 拓展新文艺群体职业上升空间。建立符合新大众文艺发展规律的评审标准,拓宽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推荐路径。积极吸收新文艺群体加入各级文联、作协,提高其在相关组织中的比例。

四、强化发展生态构建,提升新大众文艺资源统筹度聚合力支撑性

(十六)大力扶持经营主体。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引领作用。支持发展文艺领域OPC企业(One Person Company,使用AI工具完成团队工作的一个人公司)。探索推出优质新大众文艺企业奖补政策。

(十七)积极开展靶向招商。加大新大众文艺经营主体引育力度,制定“一图一书三清单”(产业链图谱、项目策划书、在建项目/在谈项目/拟招企业清单),开展靶向招商。

(十八) 打造创作集聚区。支持各文化企业抢抓AIGC风口,推动AI漫剧、AI真人剧、视频播客等新业态集群发展,推动网络文学全产业链版权转化,努力打造创作主体云集、产业链条畅通、政策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文艺精品涌现的友好型生态。支持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打造AIGC网络视听制作基地,支持都匀秦汉影视城、万山朱砂古镇、粤黔协作贵州湄潭微短剧创研合作区等打造微短剧拍摄基地,支持贵阳小兰山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村落打造新大众文艺创作基地,支持中国文联“文艺两新”集聚区贵州丹寨实践基地打造音乐创作基地,支持镇远古城、隆里卫城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及风景名胜区等打造各有特点的微短剧拍摄基地。对成效显著的集聚区,统筹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给予奖励。

(十九)发挥算力优势加强算力扶持。发挥贵州算力成本较低、人力资源丰富、智算资源集聚等比较优势,吸引国内外相关企业落户,加快打造全国重要数字文艺算力服务基地。用好用足算力券政策,围绕影视渲染、AI艺术设计、AI漫剧制作、非遗数字工坊、数字文创等业态提供算力服务,降低创作主体运营成本,推动产业从提供基础算力向产出文艺精品与知识产权升级。

(二十)开通重点作品审批备案绿色通道。优化行政审批,落实国家“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对重点微短剧实行“规划备案+成片审查”一站式服务,审核周期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对其他微短剧和平台自审项目,实行平台审核、省级备案制,每月集中备案一次,简化材料申报流程,支持线下材料后补。优化“三证”。

(二十一)加强版权保护。升级优化贵州省版权登记平台,探索AI生成内容权属界定,开展作品创作时间和内容存证。设立快速维权通道,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维护创作主体合法权益。发挥国家民族民间文化版权贸易基地(西南)、“红色文化版权服务工程”“民族民间文化版权保护服务工程”等在新大众文艺版权保护、价值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二)加强金融保障支持。争取在省级文化旅游产业基金下设立贵州文化艺术子基金,将新大众文艺优质项目作为投资重点。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大众文艺科技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数据资产、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

(二十三)增强影视拍摄服务体系服务新大众文艺功能。深化“贵拍无忧”一站式拍摄基地和服务平台打造,完善影视拍摄服务资源库,为广大新大众文艺创作主体提供政策解读、资源对接、手续代办、安全评估等配套服务。推动全省地标景区、文博场馆、特色街区、时尚空间以及重大节展赛会等开放场景资源,提供创作便利。

五、强化党的领导,提升新大众文艺行业规范性自律性凝聚力

(二十四)推进“两个覆盖”。完善“文艺两新”党组织建设,创新方式、因地因企制宜,推动党建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把党的领导贯穿创作、生产、传播、评价全链条。及时发现培育“文艺两新”中的先进党组织和党员,加强宣传支持,形成示范带动。

(二十五)强化行业自律。常态化指导、联系省网络文化发展协会、省网络作家协会、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省网络人士联谊会、贵阳市剧本娱乐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沟通联络协商机制,指导出台行业自律公约,加强行业数据统计分析和动态评价,强化行业监测,推动更好形成合力、发挥作用。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的重要意义,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宣传、社会工作、网信、文旅、广电、大数据、文联、作协等部门(单位)及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要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细化本方案明确的政策举措,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等予以保障支持,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各市(州)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发挥方向引领、组织协调、统筹指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抓好方案贯彻落实,形成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宣传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编辑

洪英杰

责编

汤成伟

编审

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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