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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年报开始啦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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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 万象更新

这件大事
一定要放在心上
那就是
↓↓↓
2023年度年报开始啦!

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年报指南
赶紧收藏起来吧!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

一、年报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年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网址:
https://gsxt.amr.guizhou.gov.cn/index.jspx)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

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网址:https://gsxt.amr.guizhou.gov.cn/index.jspx)报送并公示;

二是通过关注“贵州市场监管”公众号,在其主页面底部“便民功能”中的“个体工商户年报”栏报送并公示;

三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法律后果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经营主体
的法定义务
赶快行动起来吧~

编辑

娜娜

责编

雷蕾

编审

司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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