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贵州省荔波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荔波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向宗洋当选为荔波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莫治贵、胡朝阳、韦永达、莫灿永、黄学明、韦鸿伟当选为荔波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马登宏当选为荔波县人民政府县长;
黎琨、陈向东、何秀娟、曹智辉、卢小泉、吴衡、陈诚当选为荔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娄钧当选为荔波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张鹏当选为荔波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光莹当选为荔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选出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州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