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 朱慧卿制作(新华社发)
根据《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贵州省从2019年1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将以春节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重点时段,针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保健"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集中执法力量,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保健"市场规范有序。
据悉,"百日行动"重点打击以下10种违法行为:一是虚假宣传行为;二是违法会销行为;三是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四是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五是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错误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六是以"保健"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八是故意拖延或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九是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十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消费者协会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农历新年将至,为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
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不能以保健食品替代药品,更不要用保健食品治疗疾病。有人觉得年纪大了,应该补补身体,于是保健品越吃越多,结果造成过量服用,不但增加胃肠负担,还会引发毒性反应。部分滋补保健食品应当按疗程服用,否则很容易造成营养过剩或产生副作用。不能撇开医生胡乱购买保健食品。购买食用保健食品应在医生指导下,先搞清楚自己缺什么,再确定补什么,怎么补以及吃多少合适。
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