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敖长波等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5〕1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敖长波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大亮原任遵义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中蔚不再担任遵义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向 国任遵义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原任遵义灌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冷 兵原任遵义灌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琼华任遵义市灌区管理工作中心主任,原任遵义灌区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赵善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张义洪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深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