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年党史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创新成果。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进行科学概括并写入党章。
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党的十八大将其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载入党章,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