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8日,为了进一步帮助求助人吴女士要回工资,记者陪同求助人吴女士来到了贵阳市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龙办公室。
求助人吴女士:已经投诉到了南明区劳动监察大队,之前他们也给我们协调了,但是我们没有达成共识。
贵阳市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龙办公室工作人员燕妮:接到求助人投诉后,我联系了商家沟通,因为吴女士算的4天700多元工资,双方有争议,这一块就没有协商下来,当时企业同意给她260块钱,她不同意,这个事情就被搁置了。
工作人员燕妮告诉记者,因为当时双方协商不成,他们建议吴女士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由于吴女士想尽快拿到自己的工资,随后,经过记者的协调,贵阳市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龙办公室通知了无印良品贵阳砂之船奥特莱斯店的人事刘先生来到现场。
贵阳市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龙办公室工作人员简孝洪:试用期过了,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允许口头约定。其实案子早就结了,为何把你们双方约过来,本着对劳动者讨薪问题负责,给你们搭建平台,进行沟通。
无印良品贵阳砂之船奥特莱斯店人事刘先生:我们属于代理,加盟的形式。因为店铺比较多,会出现类似的管理经营疏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老板也比较重视,刚知道这个消息,我第一时间就来了劳监。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与吴女士一直存在分歧的点在于工资的计算方式。
无印良品贵阳砂之船奥特莱斯店人事刘先生:我们公司规定有一个三天的录用考察期,如果这三天你过了,就签合同,但是吴女士这个情况比较特殊,她是第四天下午的时候,店长通知她不适合岗位,把她劝退的。吴女士来的时候告知她工资是3800元,因为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给她核算日薪,差额就在这一块。
记者:那天和舒经理沟通,我们一直在强调,吴女士有工资,她一直在说没有工资。
无印良品贵阳砂之船奥特莱斯店人事刘先生:我们认为是劳动报酬,不存在工资。
记者:正常来说,不管你是干兼职、劳务,或者正式工,都应该有钱对不对?
无印良品贵阳砂之船奥特莱斯店人事刘先生:这是我们公司的内部规定。
记者:这里我再给你讲一下,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干一天活,就应该拿到一天的钱。为了避免后续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你们公司在这方面的规定,可以更合理,更符合相关规定。
无印良品贵阳砂之船奥特莱斯店人事刘先生:好,我们该完善的完善。感谢电视台的关注,感谢劳监大队的协调,让这件事取得一个圆满的结果。
最后,在记者的见证下,无印良品贵阳砂之船奥特莱斯店人事刘先生将吴女士4天的工资507元支付给了她。
求助人吴女士:这件事能够得到圆满解决,很感谢你们的关注和重视,同时也感谢劳监部门工作人员对我讨薪的帮助,非常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