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12月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贵州重点排污单位累计安装建设智能监控设备1396套,2023年以来通过“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信息平台”推送排污单位超标报警核实处置信息1.7万多条,自动监测数据异常信息5.3万多条。
据介绍,为破解排污单位监测设备难监管、弄虚作假手段多、基层监管压力大等难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的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目前已取得阶段成效。智能监控设备包括智能监控仪1396台、智慧门禁1359套、摄像头2519个、铺设有线传输网络1300余条,同时安装监控设备公示标识牌1500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2023年以来,全省已联网排污企业登录使用监控平台149万多次,通过监控设备自动识别、标记,降低排污企业工作人员错报、误报概率。各级监管执法人员登录使用监控平台14万多次,针对自动监测设备的管理,与排污企业基本形成了“有事非现场报告,无事非现场监管”的模式。
结合日常工作,监控平台为赤水河流域检查、市州交叉检查等专项检查提供非现场线索3000多条,省本级利用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筛查审核监控数据日均值超标企业794家(次),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污染物超标排放执法任务212条,检查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或者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80件,立案查处17件,处罚金额共计1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