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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蹿得比我高”!火把节有人撒松香助燃,多名游客被烧伤!

央广网综合封面新闻、中国消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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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大理,多名游客发视频称参加火把节时被烧伤。

游客尹先生称,自己是被本地朋友带来参加的,朋友跳的时候周围人同时往火堆里扔助燃的松香,火势一下很大,把朋友的脸和手臂都烧伤了,就医诊断二级烧伤,同时还有七八个人等着开单子,都是因为跳火堆受伤的,提醒大家不要随便凑热闹,跳火堆要量力而行。

游客田先生也表示,“跳火”时周围有人撒松香之类的易燃物,导致火势瞬间增大,他的手部和面部被轻度烧伤。

田先生“跳火”时的情景(图源受访者,视频截图)

“跳过去的时候,火蹿得比我高”

“只要有人跳,周围的人就会往里面撒松香。”田先生说,“松香是大家自行购买的,我个子有一米七八,跳过去的时候,火蹿得比我高。跳完之后,衣服没有着火,但是裸露在外面的手和脸感觉火辣辣的。”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烫伤,田先生随后前往当地医院就诊,被确诊为面部二度烧伤。“在我到医院没多久,我在医院碰到了在我后面跳的两个人,他们也烧伤了。”田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已经离开大理,从事发当天开始,每天都得到医院换药。

田先生的就诊信息

对此,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在这起事件中,田先生参加的是居民自发组织的火把节,属于民间自发活动,责任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扔松香导致火势突然变大的人,向火堆扔松香属于危险行为,若直接导致田先生烧伤,扔松香者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68条,共同危险行为)。如无法确定具体是谁扔的,所有参与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70条)。

大理文旅曾提示: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大理文旅”曾提醒:遵守活动现场消防安全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核心点火区

中国消防也发布提示,松香粉是一种易燃物质,遇到明火会迅速燃烧并产生高温火焰,在火堆旁撒松香粉无异于“火上浇油”。

编辑

王珺璐

责编

汤成伟

编审

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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