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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司通常不愿意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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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司通常不愿意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

一、企业观点

公司通常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与员工解除合同方面会更加困难。此外,相较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约时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更高。对于固定期限合同,一旦合同期满,若公司无意续聘,则可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不具备这样的明确结束时间。

今天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简单做了总结,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二、在哪些情况下,公司需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

3.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针对首次实施劳动合同制的情况,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5.若劳动者工作满一年但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0年,这里的“连续”该如何界定?

1.连续满10年的工作年限计算应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这同样涵盖了《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即08年以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被计入在本单位工作的总年限中。

2.所谓“连续”是指员工在该单位不间断地工作。

四、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的含义

1.即使单位变更了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只要其在工商登记中的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不变,仍被视为原来的公司,即同一用人单位。

2.当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原有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由承继权利和义务的新单位继续履行。虽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能会发生变化,但从法律角度仍认定为同一单位。例如,A公司的员工被调到B公司,或是从总部调到分公司,这种非因个人原因的调动,在同一系统内或两个公司之间的调动情况下,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将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依据: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五、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一个更难?

事实上,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们的解除条件都是一样的,因此解除这些合同的难度也是一致的。

六、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更过的补偿金?

这也是公司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一个原因。实际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只基于两点:一是员工在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二是解聘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与员工与公司的合同是否即将到期无关。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唯一区别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期限,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有明确的结束日期。如果单位不再想继续雇用某位员工,可以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选择不再续约。但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没有这样的选择权。这也是许多单位不愿意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原因之一。

八、如果劳动者具备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嘛?

如果员工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并提出了相应要求,但单位提供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最终签署了这份合同,那么这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无需支付因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

九、如果劳动者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能否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当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员工无异议并配合完成了离职手续,则此做法是合规的。但如果员工提出异议,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则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劳动者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已经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单位改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这样做是否合法?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劳动者提出要求将合同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被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因此,如果单位不同意这一变更请求,这也是符合规定的。

编辑

杨林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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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登陆

编审

庞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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