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6月28日)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同步施行。据了解,同一天施行的还有云南、四川两省通过的赤水河流域保护相关决定和条例,这是云、贵、川三省共同通过法治手段对赤水河流域进行保护和联防联控。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李勇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表示,三省共同《决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在涉及流域保护重大问题上的规范要保持一致,对建立三省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三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
“三省人民政府共同建立赤水河流域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赤水河流域保护重大事项,共同协商解决赤水河流域保护重大问题,并明确具体部门承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赤水河流域有关市、县政府就赤水河流域保护有关事项协商不一致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与云南省、四川省同级人民政府处理。” 李勇说。
贵州省《条例》修订的主要包括“增加赤水河流域内禁止使用除草剂”,“禁止在赤水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开矿活动,禁止采购、销售和加工赤水河流域捕捞渔获物”等六点内容。
李勇表示,此次出台《决定》,修订《条例》有以下几个特点:坚持三省共治,强化三省共同的法律责任,通过建立三省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共同决定草案稿,以“决定+条例”的方式强化流域共治,为地方跨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探索出新思路、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