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雷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
会议经表决,免去王忠书的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郭苏斌的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杨昌杰的雷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刘万能为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副院长;
任命申静为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决定任命陈继山为雷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接受王忠书辞去雷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接受郭苏斌辞去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刘万能代理雷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申静代理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