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只要单位参与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等五项职工互助活动,在职女职工罹患特殊疾病中的恶性肿瘤可以叠加享受五项活动的互助金赔付。
贵州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罗忆以罹患乳腺癌为例介绍了可申请的互助金项目。
在职女职工如果患了女性特殊疾病中的乳腺癌,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均参加了我省五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活动》《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住院+重疾)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津贴+重疾)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可以在几项活动中叠加享受赔付:
1、在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活动中,最高可获得4万元赔付。
2、在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活动中,最高可获得6万元赔付。
3、在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两项互助活动中各有2万元的重疾赔付。
综合计算,罹患乳腺癌的女职工可以在重疾方面获得 12 万元的赔付。此外,还可以申请两次住院费用中个人支付和起付线报销,一年累计的慢特病门诊费用、津贴方面,每天还可以申请 60 元的补助。通过几项活动的叠加赔付和补助,全方位为在职女职工提供多元次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