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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专访丨阿兹夫定片等药品纳入医保范围 “乙类乙管”后贵州医保政策这样调整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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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号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以来,我省各部门正全力抓好相关方案细化落实。如何“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动静记者专访了工信、卫健、医保和疾控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部门如何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提供保障?针对当前公众关心的疫情热点问题,记者专访了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朱昭林。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朱昭林

朱昭林从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范围三方面进行了介绍:

一、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合规的住院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参保患者个人不需要负担住院治疗费用。

二、门诊费用扩大医保保障范围。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将门诊也纳入保障。按国家医保局统一要求,从2023年1月8日起,对在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感染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内门诊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70%。对于二级以上的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感染门诊急诊费用,继续按照原医保报销政策执行。

三、增加医保支付药品品种。贵州省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660种“治疗药品”的基础上,将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治疗药品,也临时纳入了贵州省的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大家关注的阿兹夫定片等)。同时,还将我省工信、卫健、药监等部门提出的推荐目录34种非医保目录内品种,也临时纳入了医保报销(如感冒软胶囊、复方罗汉果止咳颗粒、君歧肠胃合剂等)。对所有纳入医保范围的看病和药品费用,应报尽报。

在实施“乙类乙管”期间,医保的保障政策,按全国统一部署,先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记者 | 

刘粒粒 梁林杰

编辑 | 

吴雷

责编 | 

曹浩

编排 | 

飞宇

编审 | 

王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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