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姚芬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围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运池为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罗金松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姚伦光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祖豪为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江继武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代志华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周围的玉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姚茂刚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桂木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杨力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郑志勇的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姚茂荣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姚沅平同志辞去玉屏侗族自治县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9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姚沅平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长锦同志临时代理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九条“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的规定,经请示县委同意,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李长锦同志临时代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