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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罗仕凯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南府任 〔2018〕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罗仕凯任黔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祖能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曹志昂任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不再担任黔南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高尚原任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郭永昌任黔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王 波任黔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王程远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大兵任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元兴任贵州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庭华任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异星不再担任黔南州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苏仕勋不再担任黔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县级;
高 跃不再担任黔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保留正县级;
李景宽不再担任荔波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蔡 翔不再担任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徐培华不再担任黔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调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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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王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南府任〔201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王 东、何祖能、陈照林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启院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调研员。
张 英在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保留副县长级。
杨海燕任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叶良华任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
朱 露任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程国庆任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
王 东、何祖能、张 英、陈照林、张启院在原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杨海燕、李明进、叶良华、程国庆在原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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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吴志平等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黔南府任 〔2018〕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吴志平挂职任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向 欣挂职任黔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亚娜挂职任黔南州中医医院副院长;
孙龙建挂职任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一年(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