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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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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王运秋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白酒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加强白酒生产和经营监管工作情况

针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专题研究,就建议有关内容与代表本人充分沟通,对代表提出的“针对行政区域内白酒生产者、经营者,督促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工业主管部门要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紧密结合,通力合作,进一步规范白酒生产者使用添加原料辅料,规范白酒经营者市场经营行为。”办理情况如下:

(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省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督促白酒生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自查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贮存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禁超范围使用香精香料、甜蜜素、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生产白酒;严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白酒,只允许生产固态法白酒。二是严格标签管理。食品标签是企业向消费者介绍宣传其产品信息的媒介,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强化白酒生产企业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信息的规范标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标准规定,正确合规标示标签,严禁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严禁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2020年举办一期规范标签标识培训,对全省重点、高风险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73人进行现场培训教学,通过“专家授课”“现场交流”“实地观摩”等多种手段,引导推动白酒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对自身产品标签标识管控。三是完善追溯体系。白酒生产过程复杂、生产周期和产品存放周期长,需要企业真实、准确记录进货、投料、生产、检验、贮存、运输、销售、自查、召回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截至目前,我省有423家白酒生产企业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其中,26家白酒生产企业建立了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加强白酒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是2021年4月19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加强白酒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白酒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1〕32号),提出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正确合规标示标签,严格加强检验把关,建立完善追溯体系,督促企业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土地、环保、税收等政策法规,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完善主体退出机制,强化社会共治等11项具体工作措施,汇聚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推动我省白酒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省市场监管局将白酒生产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根据企业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检查企业原辅料采购储存、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通过物料平衡换算,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食用酒精生产加工固态法白酒,严禁超范围使用香精香料、甜蜜素、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生产白酒。三是组织开展抽查考核。2020年,组织开展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抽查考核覆盖率100%。

(三)规范白酒经营者市场经营行为情况

为积极维护我省酒类市场秩序,努力夯实优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优化全省白酒市场营商环境,我局扎实开展了系列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制假售假环节监管。聚焦重点市场(大型商超、批发市场、景区市场等)、重点区域(制假售假高发地区和制假窝点等)、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进行重点监管。二是加强物流运输环节监管。整合公安、运输、邮政等执法力量,对物流市场、高速公路或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对物流运输环节的进口和出口进行严格排查。三是加强包装材料市场监管。会同新闻出版部门加强对包装材料市场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印制侵权假冒包装材料、未取得印刷业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印刷经营业务、印制特殊订制的包装装潢材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督促网络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入驻酒类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按照总局全国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调会议要求,强化区域执法协作,对酒类市场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五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推动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并召集全国16个重点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贵阳召开了“高端白酒市场监管工作现场部署会”,重点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名优白酒价格监管,统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酒类市场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六是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实行精准投放、精准销售和精准监管,推动经销商100%开设街面门店销售、100%开箱销售、100%库存清零,对标对表抓好茅台酒等名优白酒专项整治。七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在总局的统一指挥下,对销售高端白酒的经销商、商超、烟酒店等重点市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依法打击价格违法和侵权假冒等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酒类市场主体18111家次,检查物流运输和快递企业2043家,检查酒类包材印刷企业51家次,查办案件64件,责令改正114件,税务部门依据我局移送的违法线索立案处罚并补缴税款合计1548.74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白酒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我省白酒生产企业开展 2021 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督促指导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依据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白酒标签标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两严禁一取缔”,注重白酒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防止饮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助力我省白酒产业健康发展。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总局决策部署,重点围绕“资金流、货物流、信息流”三个重点环节,通过倒查进货 来源、进货渠道等方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酒价等扰乱茅台酒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抓好茅台酒市场价格专项整治。

二、加强标准化、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对代表提出的“积极寻求国家、省级层面指导帮助,制定行业统一标准,充分运用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向省、国家层面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办理情况如下:

(一)积极制定行业统一标准情况

2011年,由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制定的《酱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使得酱香型白酒整体产质量迈上了新台阶,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国内消费者认可度逐步提升,消费增长趋势明显,形成持续的“酱酒热”,为酱香型白酒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对促进中国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意义。202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20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国标委发〔2020〕53号),《酱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标准将并入《白酒质量要求 第四部分 酱香型白酒》进行修订。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我局积极对接,2021年3月,我局协调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省食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到仁怀调研酱香型白酒标准修订过程中企业需求,并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与标准修订,2021年4月,《白酒质量要求 第四部分 酱香型白酒》修订启动会在仁怀召开。同时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酱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换届选举预备会在仁怀召开,我局协调相关单位,尽量争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名额。2021年5月,省局组织局内设相关机构召开《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订研讨会。目前,《白酒质量要求 第四部分 酱香型白酒》正在起草初稿,相关单位正在进行数据收集工作,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酱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正在筹备中。

(二)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工作情况

一是印发了《贵州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贵州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培育贵州茅台酒厂等6家酒类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二是“仁怀酱香酒”被我局确定实施2018年度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拨付工作经费80万元。并于2021年3月通过项目验收。“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继续以酒类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积极申报项目,对获立项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对遵义市获得的“仁怀酱香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归属行业协会管理,我局将关注企业及协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适时开展指导帮助。

三、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

对代表提出的“培育壮大具有白酒委托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大白酒检验经费投入和检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抽检结果。”办理情况如下:

(一)培育壮大具有白酒委托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一是大力支持仁怀市依托优势产业建立酒类检验机构。2015年支持贵州省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以下简称“酒检院”)以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的分场所获得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级酒类检验中心。2012年支持贵州高科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检测”)成为我省第一个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的民营企业,2020年帮助贵州省仁怀市精化白酒检测有限公司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二是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市场行为。2020年组织湖南省和贵州省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组成3个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全省10家食品检验机构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符合性、检验检测工作过程的合规性、检验检测结果和报告的真实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的一致性、检验检测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质量体系运行的规范性等情况,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数据和结果、篡改数据、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仁怀市的酒检院和高科检测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规行为。

(二)加大白酒检验经费投入和检测力度情况

坚持生产、流通、餐饮等各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全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全覆盖,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全覆盖,切实加强白酒产品监督抽检。2020年,我局组织抽检白酒产品265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指标主要涉及酒精度和甜蜜素。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封存等措施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核查处置完成率100%。同时,按规定组织公布抽检信息及核查处置信息,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互通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白酒产品监督抽检,按照《贵州省优质烟酒产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印发《2021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组织抽检白酒产品3000批次以上。同时,进一步深化抽检结果运用,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将抽检情况通报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白酒产业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出台支持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激发我省检验检测市场活力。

编辑

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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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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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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