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扣归还农业银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数据服务效能,实现数据融通、减证便民,我中心积极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深化数据共享协作,现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扣归还贵州省农业银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简称“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扣归还商贷业务”)。即日起,在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扣归还贵州省农业银行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业务。
目前,我中心开展该项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特此通知。
办理渠道及所需资料
一、办理渠道:
(一)延安西路1号建设大厦东楼13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二)遵义路6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
二、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银行卡原件;
(二)《按月支取公积金还贷申请书》原件(现场填写中心范本);
(三)配偶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同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扣归还商贷业务,另需提交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