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周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周锋任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蒲晟任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朝峰任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易鹏任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兼任毕节市农业学校副校长;
葛富林任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兼任毕节市农业学校副校长;
许海任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谢军任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毕节市师范学校)校长,不再担任毕节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武卉任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何小兵任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禄斌不再担任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嵩不再担任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赵英才不再担任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毕节市师范学校)校长职务;
刘仁才不再担任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汪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推荐汪鑫为毕节市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人选;
建议吴学相不再担任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以上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