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批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曾昭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昭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其个人消费买单;违反生活纪律。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手续审批、资金拨付、日常监管等方面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曾昭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沿河土家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曾昭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