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天(10日)发布通知,预拨首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32.9亿元,以支持民航业安全稳定和纾困发展。
通知明确,东部地区起飞城市预拨补贴金额约12.77亿元;中部地区起飞城市预拨补贴金额约4.9亿元;西部地区起飞城市预拨补贴金额约15.23亿元。
根据通知,各地将按照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承担比例,统筹落实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为保障最低飞行航班量和安全飞行提供支持,及时将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航空公司。
据了解,财政部、民航局此前发布通知,从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对国内运输航空公司经营的国内客运航班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原则上当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时,启动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